美国对加密货币的征税范围涵盖从平台交易到个人收益等广泛环节,核心原则是将数字资产视同传统财产进行资本利得税管理。其征税框架围绕纳税人的身份及获取数字资产的具体方式,将加密货币持有、交易和获益行为都纳入了美国国内税收体系的调整范围,这使得每一笔可能产生法币收益或价值变化的数字资产活动,均可能触发相应的税务申报义务。这一宽泛的界定强制性地将加密货币市场纳入国家财政监管,确保任何通过此类资产产生的利润或收入,都能被纳入税基计算,从而形成一个覆盖主要市场活动的合规性要求基本原则。

美国国税局的征税范围重点针对加密货币的处置行为,包括出售、兑换或使用它来支付商品或服务。在这种模式下,个人或企业通过处置加密货币所实现的收益,其性质类似于出售股票或房产,构成了法定的资本利得。美国税法根据持有该资产的时间长短,将这部分收益区分为长期或短期资本利得,并适用不同的累进税率。这种分类直接决定了纳税人的最终税负,意图在于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数字资产,从而降低市场的短期投机性波动,并以税法规则引导市场的长期发展导向与价值投资理念。

除了处置收益之外,通过挖矿、区块链交易验证(即质押)或作为工资薪金等形式,主动创造新币或获得他人支付的加密货币奖励,同样属于美国国税局明确的征税范围。在税务技术上,这类活动所产生的数字资产,并非来自对其他已有资产的处置,而是被视作一种新的收入来源。美国国税局要求,在纳税人获得对这些新资产控制和支配权的那一刻,就必须按照其当时的公允市场价值,将其计入当年的普通收入进行申报和计税,其税率适用与薪资、利息等常规收入相同的累进税率表,这使得获取加密货币的任何生产性或劳务性行为,都面临直接的税务处理。

为落实上述宽泛的征税原则并加强监管效能,美国正在构建以数据报告为核心的合规支撑体系。根据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的授权,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要求大多数加密货币经纪商,包括常见的中心化交易平台和托管服务提供商,履行与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工具的经纪人相似的法律责任。这意味着交易平台必须追踪并向国税局报告用户详细的交易数据,例如买卖日期、价格和收益信息,形成标准的税务文档提供给用户和国税局,从而将过去依赖个人自觉申报的部分责任,转移给了具备更强信息处理能力的中介平台,以平台合规推动纳税人最终合规。
美国现行征税范围在监管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例外和界限。当前监管重点主要集中在能够明确识别客户身份并执行报告的中心化服务商身上,而对于完全依靠智能合约、不持有用户资产也不进行传统了解你的客户验证的去中心化交易所或协议,由于其架构的分散性,尚未被普通性地强制纳入上述经纪商报告规则。仅在特定系统内部使用、无法兑换成法定货币的闭环资产,如某些网络游戏内的代币,可能不在国家层面的数字资产征税定义范围内,这显示出现行规则在适应极度开放或极度封闭的应用场景时所面临的挑战。
